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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 Jo Chin
*停權中*
 
Jo Jo Chi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98
引用:
作者eat&drink
開放全民狗仔是好事,但我認為還要再加一條,
如該檢舉人違規,罰金需乘上檢舉案件倍數,
也就是檢舉20件,自已違規罰款x20倍。

以杜絕當了婊子,還要立牌坊的檢舉婊...


一碼歸一碼,自己不要違規跟別人立牌坊並沒有關聯


你這種作法只是報老鼠冤,壓抑檢舉
舊 2017-12-06, 02:24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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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 Jo Chi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