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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ena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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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台中/大里區
文章: 390
很重視的話...為期慎重,建議寫成書面分別寄給教育部、花蓮縣政府吧!
政府機關都有專責收文的內部單位,對於正式收文將會進行一套掛號、列管、稽催和考核的公文流程。

想像一下若閣下自己是對方承辦人(接聽電話的人),你將如何處理這事?確定你完全明白發話的人所表達的意思或是具體內容?且若你只是接電話者,將要如何轉達予案件的主辦人,口頭轉達或做成書面紀錄?那準確傳達民眾訴求的可能性會有多大?

若閣下只是打個電話隨便講講,對方接話的人十之八九也是隨便聽聽、客套幾句,大約掛了電話就當沒事啦。參考看看...


引用:
最後我還是決定很雞婆的打電話,反應教育部官網公告的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 以及 花蓮縣教育處 的文件編輯都「有嚴重的」“unicode碼位瑕疵”,他們之後會真的就去盡快著手修正並重新上傳更新版文件嗎?還是不了了之能拖就拖?
舊 2017-12-06, 02:49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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