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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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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22
引用:
作者A級黑豬肉
我認為是必須要改,但這種不能停保的政策根本就有問題...
因為這就跟雙重收稅一樣... 變成兩邊都會被逼迫有健保義務,但實質上只會用一邊而已。
問題是就跟你們在國外看病可以回台灣 claim 一樣,我在台灣看病也可以去 OHIP claim...
既然這樣,為什麼我需要有雙重健保?...


您還有一種選項

根據我國的國籍法,您可以主動向內政部申請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既然您有保險在台灣看病可以回去CLAIM

建議您去辦喪失中華民國國籍,您以後不會有雙重健保的煩惱
舊 2017-11-30, 11:55 PM #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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