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P&W
中華民國國籍法是禁止雙重國籍的,但依法內政部同意才能取消戶籍,但內政部不會去查這個,因為太多官員都是雙重國籍,所以都是以舉報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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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籍法那個....是有雙重國籍的本人跟內政部主動要求內政部撤銷申請人的中華民國國籍(中華民國國籍不是你想不要就能不要的,必須申請通過才能除籍).......並非有第三人任意其他人舉報XXX有雙重國籍...然後內政部有權力主動註銷XXX的中華民國國籍............這差很多耶!!!!
(但要是那個雙重國籍的人被發現是大陸國籍護照,內政部依法就有權力主動撤銷他的中華民國國籍,所以之前才發生有人去大陸玩,旅行社便宜了事...跟當地申請所謂一日大陸護照而免簽順便去蘇俄玩.....但回國之後被海關發現他有拿過"大陸護照",因而被通報註銷中華民國身分...但實際上他也沒真正的大陸國籍....就變成無國籍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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