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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en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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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enix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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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種很皮的 說真的 是覺得可以回家 只需要繳錢 才沒在怕
因為覺得不會被告 就算被告也只是策略問題

試試看不要鞭刑 為了別人的行車安全
限制行動 就是拘留7天或是 14 天 第三次抓到就是一個月
第四次抓到就是三個月 第五次抓到就是半年

看看這些人有多少時間可以跟政府耗下去

想要快點結束拘留時間歐?可以啊 用社會勞動服務換
不是說很缺人力?
那些像是 垃圾車,鋪路 這類苦力活
不是說人力缺乏嗎?

不要說遇到什麼國大代表,立法委員就轉彎
法律的概念就是這些混帳帶壞掉的
舊 2017-11-17, 11:59 AM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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