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惡蟲
不是政府容忍他們繼續開車或騎車,而是能夠無視酒駕的人,基本上也不會因為無照就不會駕駛交通工具上路了,這部份如果有比較好的禁止方法,都是可以討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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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酒駕撞的該算是哪一種刑,我看至少比鞭刑痛,而且還不只一個人痛、有可能是一家人痛,甚至心靈上的痛、或許比肉體上的痛還要更痛
不是政府所制訂的罰則對酒駕的人沒有用,而是因為那些人根本不害怕這些罰則,除非有出現了真正會令那些人感到害怕的罰則
而真相是,會令那些人害怕的那種罰則、現在的社會是永遠也訂不出來的
所以,對付酒駕者的正義、早已經離我們越來越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