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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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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到這個, 好奇問一下:
如果無預警停電的店家是屬於火鍋 或是 吃到飽餐廳, 通常吃到飽的時間是兩小時, 如果客人只吃50 分鐘就停電導致無法繼續用餐的話, 各位認為, 客人是否仍應出餐費? 如果是的話, 費用該是多少 % 才合理呢?
或是如果店家是火鍋類, 客人拿到生的餐, 還來不及煮, 然後又是電磁爐之類要插電的那種, 導致完全無法再煮, 才丟下鍋幾樣煮沒多久就停電, 丟下去的有的根本無法用餘熱熱到熟, 無法用餘熱的, 這種食材費用該由誰負擔較為合理呢?
也有人說, 無預警停電 是台電的責任, 雖然店家也很倒煝, 但是應該是由 客人對店家 ; 然後再由店家對台電.... 好奇各位對這個的看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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