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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MIs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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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6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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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derson1127
是你的自由沒錯啊? 後面那句怎麼不說?? 以不妨礙他人自由 , 才是自由!!
如果因為你自由左轉,造成別人的損失,你就沒有自由,要受法律規範,乖乖兩段式左轉!!
不然多準備一點火星錢比較好 ....
不簽就算了... 反正也沒強制力,只是....沒Guts 而已啦!!
大型重機是另一回事,在台灣,它不算是機車!! 雖然我也覺得政府很兩光.....


自由左轉,造成別人的損失??
沒有2段式轉的國家一堆,
怎麼他們都沒有損失?!

機車汽車都是快車,
本來路權就應該平等,
就是腦袋裝大便的那些交通官員歧視2輪交通工具,
搞什麼“強制”2段左轉,
然後機車騎士想要回他們該有的路權時,
也能被你講成“自由左轉,造成別人的損失”,

問題不在機車騎士,
而是肇事的成本低,
所以汽機車駕駛人不愛守交通規則,
不管有沒有2段式左轉,
照交通規則走就不會有那麼多事故。
舊 2017-11-13, 11:02 AM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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