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領過
第一次要有非自願離職單(沒有的就不能申請給付)+郵局帳戶影本+身分證件
在前公司裡勞保要保一年以上(被資遣之前有保一年以上勞保)
請領六個月(請領金額我忘記是投保薪資幾%了,我當初公司是保31800,給付是20000,實領給付是19xxx左右,要扣一些稅的樣子)
但每個月都要工作寫在單子上(服務人員會給),若找的那家公司沒錄取就記得要蓋章,這樣才能請領(雖然不蓋章也可以),我是每個月六號去弄給付的東西
第二次要領一樣也是要有非自願離職單+和第一次一樣的相關證件資料
一樣是在資遣你的前公司有保勞保一年以上
第二次只能請領三個月
之後再被資遣就不能再申請給付了,我記的是這樣
不知道現在有沒有改過,我上次領的時候是2009年的時候(我只領過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