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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bo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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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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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站長夫人指的患者是神經病或精神病,應使用「思覺失調症」一詞,因為衛福部認為神經病一詞已嚴重傷害該部門。
2.思覺失調是社會病,也是你我有一天可能在不知不覺中罹患的疾病,這種病不該被壓抑,而是需 要抒解。被檢舉的網友無處發洩,後果可能就是捷運上砍人。
3.思覺失調是一種社會足跡,患者在論壇發言,有可能成為日後人類研究思覺失調的資料之一。
4.與其檢舉、刪除患者發言,不如另闢區塊容納發言,如「思覺失調政治區」,在非此區塊發布的思覺失調言論,一律移動到該區,切莫刪除帳號或留言。因為思覺失調並非絕症,他日患者一旦痊癒,回頭看看自己發病時的發言,更能體會正常人的可貴。
5.綜合以上,個人認為,只要賦予部分管理者移動發言的權力,即可解決以上問題。
舊 2017-10-19, 11:39 PM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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