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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gon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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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gonca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1,551
引用:
作者leeko
只徵求負責舉報的監控人,卻不賦予相對的管理責任,這樣的做法恐怕會造成公報私仇,結黨護航的爭議。

比較容易出現火藥味的討論區,例如七八區,直接設立版主,這樣比較容易管制故意鬧事的小白。

只要不說誰知道哪個人是監控人選
再說舉報只是給站長夫人參考
用人唯才
看對方過去有什麼豐功偉業,多少可以避免用到不適任的人
版主?
以前不就有所謂"副站長"
結果呢.....
舊 2017-10-18, 08:52 AM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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