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Parten
不過改成電子交易的最大好處是連夜市菜市場攤販都沒法隱藏收入了是嗎?
這樣的話感覺挺不錯的,政府可以考慮鼓勵推行
台灣政府或法規是卡在什麼地方呢,還有歐美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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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支付寶或是微信支付是在中國還未設立第三方支付專法時就開始跑了,因為有銀行願意和他們合作,所以就開始經營。
反看台灣,非銀行業者像8591也是在台灣還未設立第三方支付專法時就開始跑了,但是沒有銀行願意把這塊餅給他們吃,各大銀行私下也有找人研究及設立第三方支付,但是流行不起來,原因在於主管機關尚未設立專法。
無論是那個國家在法源不完全時,沒有財團願意跳進去,中國是個特別的地方,因為他不講法,是講關係,有了關係就沒關係。
至於中國政府為什麼放任支付寶或是微信做第三方支付,想法也很簡單,中國本來就是黨說了算,那天看支付寶或是微信不爽,就直接叫來雙規,反正一定可找個理由拉你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