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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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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10
引用:
作者tbsky
您說的這些東西現在關稅和營業稅就可以達成了吧?

印花稅現在已經定義自己是憑證稅了。也就是看怎麼可以把交易雙方的行為找出有 "憑證" 這件事,然後來抽稅。

目前可以確認的是,口頭契約不算憑證。符合成語所說的:「口說無憑」。但是口頭契約依然是合民法的契約,所以稅務局人員也建議,多採用電話訂購,就不用繳印花稅。


不太一樣,你買賣的時候,遇到奧客還是合約糾紛,當初的理論是沒有印花,法院可以不受理。
你營業是政府對公司法人徵收公司法人的盈利事業所得稅,另一個是,營業稅就是政府對公司法人的法律保障。不繳交者,理論上法院時不得受理所有的營業糾紛。

如果你的客戶告你商品不實或是詐欺背信,那你就吃閉門羹了。
舊 2017-09-16, 12:30 PM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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