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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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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10
我可不可以插一嘴?

據我記憶,印花稅是政府的一種契約公證稅章。
表明買賣內容、實體、服務、契約及實物都受到政府作為第三方連帶保證履約責任的管轄。
那人們以物易物,現金交易買賣雙方為什麼還要被課稅?

買賣雙方出問題的時候,政府要保證追繳,或是負擔連帶保證嗎?
看到美國的獨立,就是印花稅的茶品貿易出問題。才得不償失。
舊 2017-09-15, 12:35 PM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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