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搗蛋蔥花
不管是本篇回文、新聞底下的回文或消息來源的回文 ,
大部份看到的都不是像你這樣的案例 ,
可以說你提到的情況應該是極少數 ,
但公文發佈變更鳴笛標準卻是全體要配合 ,
這比例原則怎麼看都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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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可以部份人要遵守部分人不用嗎........我看不懂這個邏輯.........
而且只是管制音量........怎麼管制本來就是行政單位該去訂定標準.........
我們也可以針對怎麼管制/音量大小/鳴笛時機這點做討論不是嗎?........
總比直接說政府腦殘來得好吧?........
而且我都已經用我親身經歷告訴各位是真有這個問題了........
那麼現在有個管制措施出來難道還錯了嗎?........
這跟比例原則根本無關.......
引用:
作者搗蛋蔥花
另外要處理你提到的狀況 , 也應該是先去了解原因 ,
而不是嫌吵就限制鳴笛 ,
或許是有些駕駛員下車就忙著處理病患、忘記關掉警示音 ,
那麼上層需要做的就是要求駕駛員 ,
只能在接病患與送往醫院的行駛過程鳴笛 (其它時候要記得關掉)
很多意外也是在夜間、沒什麼車的時候發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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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啊.........你都知道可以討論這方面的做法了不是?.........
而且新聞本來就是說注意音量跟使用時機........又沒說不准鳴笛開閃光........
我不知道你還跟我爭什麼?........
其實問題本來就是很多人新聞都不看完整就罵罵罵的問題而已........
我不過是點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