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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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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632
引用:
作者FLYFLY3
延伸話題,還是老梗:
如果哪天,中華民國政府單位把“宗教”這個東西正式視為要繳所得稅的“商業模式之一”,並把“宗教事業”完全列入經濟部底下單位的管轄,我會覺得這是中華民國政府單位一個“很大的進步”。


把組織架構的體系概念搞清楚再談 ...... 莫不 . 看一樣是一樣
舊 2017-09-08, 06:53 PM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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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123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