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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454
引用:
作者tbsky
報價單和訂購單我們都已經認了,有回簽的就是繳,因為 google 就知道這是有明文解釋的。沒回簽的就當作沒這回事(看法條也應該是不用沒錯)。網路購物現在也先認了。

同事之前做到要哭了,跟老闆回報可否先繳營業額的千分之一(就全部當作最高來繳),以後再來慢慢退稅,老闆也同意了。但是稅務局不同意,所以他只好繼續埋頭苦幹了..


如果是真的 就是辦理印花稅總繳的手續

但是這個到底是哪個稽徵處的?
舊 2017-08-31, 11:47 A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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