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全民逃漏稅時代悄悄開啟
瀏覽單個文章
tacowave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454
引用:
作者
tbsky
報價單和訂購單我們都已經認了,有回簽的就是繳,因為 google 就知道這是有明文解釋的。沒回簽的就當作沒這回事(看法條也應該是不用沒錯)。網路購物現在也先認了。
同事之前做到要哭了,跟老闆回報可否先繳營業額的千分之一(就全部當作最高來繳),以後再來慢慢退稅,老闆也同意了。但是稅務局不同意,所以他只好繼續埋頭苦幹了..
如果是真的 就是辦理印花稅總繳的手續
但是這個到底是哪個稽徵處的?
2017-08-31, 11:47 AM #
38
tacowave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tacowave
查詢tacowave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tacowave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