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goodpig
沒有喔,新聞裡就有寫明有落日條款
非指定科系的學生,就算有修過相關課程,只能在今年年底前通過考試
明年就不能報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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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說如果你有修過他法規裡面那些課,並且取得學分,然後通過實習,你就可以考
引用:
第 五 條 中華民國國民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本考試:
...中間恕刪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相當科、系、組畢業,領有畢業證書,曾修習(人體)生理學、營養學及實驗、生物化學、膳食療養及實驗、生命期營養、膳食計畫(膳食設計)及實驗、大量食物製備(團體膳食管理或餐飲管理或膳食設計與管理技術)及實驗、公共衛生營養(社區營養)、臨床營養、營養評估、應用病理(臨床病理或病理學)、營養生化(營養化學)、食品衛生與安全等學科至少七科,合計二十學分以上,每學科至多採計三學分,並經與前款相同之實習期滿成績及格,有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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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點我很確定,因為類似的法規也在心理師、會計師都有 ... 因為我就有朋友非會計相關課系(企管),修過那些課程才報考會計師
只是依照營養師的狀況,你去修那些課,幾乎等於念那個系了,而且還有實習這個門檻
所以雖然法規是這麼規定的,我覺得大概也很少人因為這一條得以參加國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