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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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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飛俠
星期一HR轉一份履歷表給我,看到名字覺得眼熟,記得我在別家公司面試過這個人,但不記得當初是我不滿意沒用他還是想用他但他回絕。

於是我回來翻我當年的面試記錄(我在那家公司每次面試人都會保留記錄),果然四年前我面試過他,當時有錄用,他也接受offer了,結果一個月後報到當天不見人影,打電話過去説他要延一週報到,結果一週過後才告訴我們他不來了。

於是我直接回覆HR,這個人不用約面試了,請結案


我覺得他唯一做的不好的只有報到未到卻沒有主動告知
等適合的offer、擇良木而棲沒什麼問題
但該有禮貌及尊重要有,該拒絕時拒絕,該告知時告知

也有那種接受了offer,工作辭了,房子退了找新房子
要去報到,才被公司告知人事凍結什麼的,不用報到了…
這種才真的找不到人哭吧?
     
      
舊 2017-08-24, 04:11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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