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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薪30~慣老闆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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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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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4
您的住址: 台北不是我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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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li6921
我是那個爸爸的話 我會包紅包給自己小孩
她把事情做得好 她應得的獎勵
牆壁不會去塗白 收了錢就是交易
業主應該不會想留那些作品 一直提醒客人自己多丟臉
雙方都認同的價格才算是交易吧!我在看來一萬五只能算訂金。
業主都這麼不要臉了,你怎會認為他會覺得丟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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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強鬥狠終日險 仁慈寬厚彌天高
觀心不用腹中取 看人何需面對面
2017-08-21, 09:29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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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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