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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b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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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30
引用:
作者鋼蛋3
按法規,監理站的做法是錯的
可是,實務上我是支持監理站的做法
我也知道這種一律封殺的狀況是不對的
但是因為法規落伍的關係,沒有對車用LED燈具做出規範
很多車用LED不管大燈、方向燈、尾燈、剎車燈 都很刺眼

到目前為止,我只看過賓士的LED剎車燈、方向燈不會刺眼
其他的不管兩輪、四輪,只要是LED都覺得快被被閃瞎了,尤其在塞車的車陣中


你說的我都同意, 但是為什麼這種爛LED燈可以合法販賣?
不合法就請讓他們都下架~~

拒絕消費無認證的產品才是正確的做法, 可惜沒人會去"信道".
舊 2017-08-11, 02:01 PM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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