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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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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31
我直覺以前的案子沒那麼多, 反正作案普天之下大多強凌弱
古早的時候 我認為是比較黑的
不是到了臨界點之外, 通常不會報案, 摸摸鼻子就吞了
還有一點, 有的事情根本不會有機會報官, 比如有**情 村民把人架一架就去河邊泡澡, 哪來機會打官司?

以上都是猜的 隨便說說
舊 2017-08-10, 12:30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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