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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on033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6
文章: 1
引用:
作者usher67
感謝網兄們的回應,甚至有網兄幫我估狗,衷心感謝。
我家人口簡單又有共識,大家生活都過得去,銀行現金就由老媽繼承。
其餘就沒有其他財產了。

上面有網兄提供的資料說到:自往生日起戶頭內金錢就不能提領。

我的想法是:辦喪事急需現金而去提領所需金額,
申報時將已提領的金額一併申報,
這是變通辦法,家屬沒意見,政府應該通融一下才對,
況且不是大金額提領,沒必要為難我們才對。

現在的問題就是:家屬都沒問題,就怕政府追究。
目前我一時也拿不出這麼多錢,不然也不必這麼麻煩了!

家屬都沒問題,那就沒問題了!

錢先領出來,後續問題少很多!

政府不會追究,除非有家屬出來告!

所以錢不要自己領! 請你媽去領出來,避免之後有人後悔反咬!
舊 2017-08-08, 11:59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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