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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4,959
Smile

引用:
作者三隻狗
正是所謂的是狡兔死走狗烹,飛鳥盡良弓藏,
星巴克總部就給些分手費然後在台灣星巴克就給捅一獨資經營
作為補償, 大概就是這樣了


可是品牌還是別人的
每年還是要交權利金?
舊 2017-07-28, 07:21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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