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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N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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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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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arstorm-5
公務員啊.. 其實他們要釐清都是可以的, 電腦連線查資料就清清楚楚, 出入境, 誰在國內.

只是不做而已, 問問看能不能經由官方發出郵件通知處理, 不理會就棄權.

真的很奇怪, 想棄權居然不能棄權, 神奇, 只是想要有錢可以收吧, 久了沒人繳費就沒收土地即可.


出境時用台灣護照(視為本國人)
回台時用美國護照(視為外國人)
這應該是分開的兩件事
如果死者死亡事實發生在國外
家屬不主動通報
戶政應該也不會主動去查吧
     
      
舊 2017-07-27, 05:58 P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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