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艾德 II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35
引用:
作者kazama
建議向法院提起分割共有物訴訟,國外的五人不回來法官還是可以判。


不知道是否可行。
因為我去詢問律師、代書,
他們都說沒辦法,
說到時候法官還是會要我去找齊那些資料。
就是他們的委託書、他們父母的外國死亡證明...

像我爺爺去世10多年了,
他最後回國是用美國護照,
結果在台灣戶政的紀錄他就是還出境的狀態,而且還活著。
我也不知道為啥明明都有死亡證明了卻沒除戶...
舊 2017-07-27, 05:46 PM #3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艾德 II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