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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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誰不重要
歐美沒有子孫繼承債務的這種義務, 每個人都是獨立個體
也沒見歐美的銀行和借貸業因此而倒掉
單就兩岸三地的華人社會而言
似乎也只有台灣有沿用這種由大清朝留下來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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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的遺產也沒有法律規定要保留多少比例給子孫
生前立下遺囑全捐出去,不給小孩一毛錢也可以
既然沒有規定一定會分到錢,哪就沒有義務去還債
前年有香港友人來台旅遊,我們聚會時他提到父親去世後,知道父還欠銀行卡債
打電話詢問銀行如何處理
他說只需把死亡證明相關資料用寄的或傳真過去,他們會處理掉
就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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