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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50
斷絕親子關係~

上網查的結果是無法在法律上斷絕親子關係.

情況是這樣的, 該位父親與妻子離異而小孩歸屬女方監護照顧而離異後幾乎從不回去.
(不能說完全不回去, 因為還是有探望爺爺奶奶, 偶爾短住)

父親毫無付出小孩後來的成長費用(將近20年), 但現在小孩結婚生子後日子過得不錯.
有負債的父親開始來亂, 叫小孩去承擔部分債務轉移, 凹些生活用品, 逢年過節拿點吃點.
漸漸的孩子們都不理他而疏遠.

極有可能未來會從法律上來亂, 譬如告孩子們棄養, 要求分家產之類的.
有辦法處理嗎?
     
      
舊 2017-07-27, 02:02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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