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w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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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而是天上掉下來的「債務」!30多年來從沒與自己聯繫的母親,最後一次接獲她的消息除了是已過世外,還有自己繼承了她生前所欠下的卡債,連本帶利總計約14萬元,這讓新北市江姓工程師相當無法接受,因為自己錯過了民法規定申請拋棄繼承時間,所以得替有血緣關係,但根本沒聯繫的生母償還,除了傻眼外,江男直呼:「真的很難接受!」對於這樣的狀況,律師也坦言無法可救,江男有責任還那些錢,但金額可與銀行協商,雙方達成共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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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憑血緣關係 , 無視根本已經不是母親之實 , 無視根本無一同生活之實 , 實在有點不近人情
若這樣 那天底下所有離婚父母的子女 , 都得時刻注意, 哪個無緣的父/母, 死了沒? 是否有積欠債務?
拋棄繼承期限是3個月 , 哪等於每3個月都要去問...死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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