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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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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620
載體概念 ......

1. 文字經視覺辨識後 . 可以用說 . 有說既有聽
2. 語言經聽覺接收後 . 可以用寫 . 有寫既有讀

1+2=在絕對完美的訊息環境中 . 不論以聲音或符號繼轉溝通 . 語言文字傳遞的訊息不會改變
不過是轉換載體的不同罷了 . 載體馱負的仍是一樣的東西

我今天開車去上班 . 再騎機車去買便當 . 下班後騎腳踏車溜河濱公園 ..... 不論我使用啥車 . 我仍是xx123

我不認為在通常生活環境中強調語言文字的差異是恰當的
除非 . 做學問做學術 . 或特別的語言及藝術訓練 .........

參考
 
舊 2017-07-26, 01:15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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