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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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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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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igamo
來回輾殺單親爸 肇逃司機竟不必坐牢

https://www.jobforum.tw/discusstopi...=38741&cat=NCTU

這還是有確實物證的情況下,改判「業務過失致死」「肇事逃逸」罪。

刑責為2年,並給予緩刑5年,不用坐牢。

人死了沒人權,加害者才有人權呀。

台灣的法官就是這麼 NICE,我們是很講人情味的對吧?

沒殺人故意?法官你怎麼不躺下來讓他來回輾幾下看看是過失還是故意
舊 2017-07-25, 05:00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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