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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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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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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hengjer
以後發生山難就請民間人士搜救省的還要花大批人力.


您沒看Wiki上面整理的資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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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效應[編輯]
2015年5月,一名66歲林姓登山客攀登干卓萬山時失蹤,經仁愛消防隊及救難人員動員三梯次搜尋,終於在失蹤第10日(5月29日)找到林姓登山客遺體。南投消防局二大隊長吳嘉宏表示,受國賠官司案影響,這次的搜救動員,首次沒有民間救難團體願意過來支援。[33][34][35][36]民間救難隊的神鷹搜救隊大隊長陳塗安解釋,干卓萬山路況極差,且搜救期間一直下大雨、落石危險,才沒加入搜救。[37]

2015年6月 南投縣長林明溱在尚未收到判決書前即公開表示,判決對警義消同仁不公,將再上訴入並宣示將創全國之先,研擬《南投縣登山自治條例》,限制獨自登山行為,並對違規者予以重罰,最重可處25萬元罰鍰,但罰鍰數字還有待各單位研擬,林明溱表示:「嚴重違規者請派出所拘留幾天,這樣才會怕!」此舉造成相當兩極化的反應與評論。[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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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17-07-22, 11:57 A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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