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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不重要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6
文章: 716
引用:
作者itsture
樓上說的幾百萬那種,我猜 應該是早年就有買,真的走投無路才想到這樣利用吧
而且幾百...


也可能當初只是想手殘腳殘
沒想到玩大了
又或另一方的同謀見利忘義, 猛下殺手
不負責任猜想, 那個女的前夫應該是那個現任丈夫陳姓男子幹掉的吧
舊 2017-07-20, 05:54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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