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FLYFLY3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6
您的住址: NewTaipeiCity
文章: 48
引用:
作者tacowave
這點我不能認同了,好,我們假設孩童坐在地上,高度五十公分,是不是表示這個轉彎進來的駕駛,50CM以下都看不到? 所以只要是東西掉"人行道"地上你蹲下撿東西低於50CM都會有危險?那55CM?除非我們可以確認一個數字所有車輛"開過"人行道會肯定看不見,不然要歸罪於孩童沒教育好,說實在的,不是很能接受。台灣還是有很多那種躺在板子上到處在賣抹布的殘障人士,被壓過要算剛好?

另外必須提到的是,這車子是要進小學,是不是更該注意身高較低的孩童是否在路面行走的問題?

我只能說,小孩今天倒楣,開車的人沒有意識到他是要進入校區

而小孩子在校區坐地上蹲地上這種常見活動,跟路上出現球以後要注意孩童不是一樣嗎?



我前文從頭到尾“都沒有”提到肇事的小客車駕駛是對的啊,在這個事件上,說 小客車駕駛 “應注意而未注意”應該也沒錯啊。臺灣的網路討論串環境真的有一種很嚴重的偏見/自以為,就是“非B即A”,某人說B不對,就會認為他一定會說A對。
舊 2017-07-17, 04:24 PM #2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FLYFLY3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