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jor Member
|
網路詐騙的被害人,最關心的就是被騙的錢能不能拿得回來。若想拿回來要找誰拿?請誰幫忙拿?如果求償的管道弄錯,或是以為報了警以後,警察就會幫被害人解決所有的問題,那可就大錯特錯了。
許多網路詐騙的被害人,被詐騙之後耗了幾個小時在警察局做筆錄,半年後,警察抓到詐欺犯(大多是人頭帳戶,不是幕後主嫌),被害人開心的去法院傳喚作證,以為總算討回一個公道了。沒想到又過了半年,判決書寄到家裡,結果詐欺犯只被判幾個月的有期徒刑或易科罰金,被害人的錢呢?判決書上壓根兒都沒提。一問之下,才知道刑事判決不管賠償事宜,被害人想拿回錢,另外得再告民事才行。
一般來說,詐騙行為觸犯了刑法第二十三章的詐欺背信與重利罪,屬於刑事案件。所以一旦被害人被詐騙了,只要帶著完整的交易資料去各區派出所、警察局,都會有熱心的警察幫忙做筆錄。如果時間來得及,警察還會凍結該詐騙集團的帳戶。筆錄做完後,警察會盡全力追捕嫌犯,幫被害人討回公道,但要注意是討回「公道」,可不是討回「錢」!這一點大家不可不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