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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ea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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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引用:
作者DWEOOT105
好奇問一下
想了解一下大家目前對法官的信心
假設今天有個三寶在國道幹了什麼蠢事
而後面剛好有一台紅牌重機
而紅牌重機為了閃三寶或是直接被擦撞啥的
因此紅牌重機摔車了,滾到別的車道
然後別的車道上的乖乖駕駛
又來不及煞車而因此把騎士給壓過去了,然後歸西了
事故後
死者家屬對強制險理賠金額只有200萬而不滿
就一怒之下告上法院打民事訴訟
請問以目前台灣法官的民事庭判決標準
除了三寶本人確定是要賠償以外

大家覺的那個乖乖駕駛要不要連帶賠償呢?

前幾天看到一個判例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ingnews/2124412
只要沒有過失,民事也告不起來。
舊 2017-07-10, 10:03 AM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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