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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7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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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arislike8
他沒撞到任何一部車 被判過失致死是為什麼?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ingnews/2124412)

む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め105年3月在國道3號北上龍井路段,一名顏姓女駕駛因被撞後翻車停在內側車道,下車招手求救卻被後車追撞起火當場燒死,經國道第7大隊調查,53歲劉姓男子因超車不當,導致外車道林姓駕駛煞車不及,先左撞顏女車子,又右撞外側護欄才停下,顏女被撞後翻車,爬到副駕駛座求救,仍被王姓駕駛追撞致死,檢方偵查王、林兩駕駛均不起訴,罪魁禍首是隨意變換車道的劉某,台中地院依過失致死判處6月徒刑。

據悉,此案劉某的車子完全沒碰撞到案中任何一部車子,卻成為這起車禍的禍首,檢察官及法官皆認定,劉某變換車道不當,導致1死多傷慘劇。

判決書指出,劉男在105年3月19日22時許,駕自小客車行經國道3號北上龍井路段,原行駛在顏女(死者)的後...

所以我特別說了是民事庭

法律上

刑事上的過失認定與民事上的過失認定不同

所以刑事庭與民事庭的經常會出現相反的判決結果

交通事故中

有蠻多是刑事上的過失致死罪不成立

但民事庭卻要賠錢的例子了

就算民事最後勝訴了,背著官司去跑幾年法院跑下來也會讓人心力交瘁

隨時都有可能突然就要背上巨額的賠償,然後下半輩子就只能工作還錢,沒機會享受人生了

如果運氣差點是變成植物人或完全殘廢,有時比直接撞死還賠的更多

除非如前面仁兄所說的

對方家屬要一開始就不要亂告人才行
舊 2017-07-09, 01:25 PM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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