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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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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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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utl
重機可以上高速公路的法律,的確是在WTO的要求下才立法的,這就跟台灣的著作權法是在美國301條款的壓力下立法是一樣的。

著作權法剛開始也是立而不行,然後被美國發現後才逐漸落實。

另外關於重機,WTO各國是當交通工具來看,並沒有機車小客車的分別。

當然,如果台灣不跟歐盟美國貿易,是可以不管這些的,就像北韓那樣。



既然如此,也不用等什麼罰單了,去向WTO申訴吧

申訴如果成功,恭喜囉,150CC以上機車都可以全面走橫向國道

但也應該可以同時宣告重機和國1及國3永不見面了吧
舊 2017-07-05, 10:37 PM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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