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DWEOOT105
不拖吊嗎?
那我一定會罵政府,根本有錢就是大爺了
今天這一群重機騎士違法上國道,是事先就決定好的
不像某些三寶是不小心給他騎上去的
換句話說,就是不在乎這罰錢,是故意犯
如果開罰後,護送他們下國道,然後就任他們離開
那請問罰款的嚇阻作用何在?
既然罰款沒有作用了
那當然就是使出更高一階的,當場直接拖吊,而拖吊費就請自付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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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到違法,帶頭違法的可是交通部,
再看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92條:
機車禁止行駛高速公路。但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
車,得依交通部公告規定之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其駕駛人應有得駕
駛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駕駛執照一年以上及小
型車以上之駕駛執照。
公路主管機關應在法案修正通過後3個月內,完成修正並公告550cc以上大型重機行駛高速公路,及250cc以上大型重機路權比照小型汽車駕照考驗及行駛規定等配套法規。
相關道路設施、交通號誌等工程應於配套法規公告後6個月完成,並公告試辦行駛路段與時段,且建議開放國道6號、8號及3號新化以南路段為優先試辦路段。
都己經過了六年了,六號八號及三號新化以南試辦了嗎?
這才是倒果為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