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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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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82
像這種新聞, 除了事主外, 沒人會是"痛心" , 大家當娛樂新聞看.

拍攝的人偷偷拍到有趣的去爆料公社爆
爆料公社貼出來給記者抄
記者抄完給大眾笑
其實說穿了, 就只是消費當事者而以.
這種沒犯罪卻被別人貼出公審....... 我是覺得國內新聞界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我們那麼愛學日本, 但日本很少出這類嘲笑影片? 因為太好抓了... 也容易判有罪.
其實我認為應早點立法 阻止這種歪風.
舊 2017-06-28, 03:34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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