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DWEOOT105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7
文章: 6
引用:
作者EDLC
管他有沒有SOP, SOP也是人訂的
反正出事情了, 先來懲罰性賠償個20億再說, 很多事情只要有做'有效處罰'
政府其實根本不用管你要不要SOP. 企業內部自己就會想辦法做, 而且會是有效果的

勞檢來說好了, 複檢又被查到, 直接罰你兩億元就好
比那種勞檢十次, 每次開罰兩萬有效果; 勞檢天天來, 累死的也是勞工/勞檢員, 難做事的也是勞工/勞檢員
國內那個哪叫勞檢, 那個叫做'輔導'

至於敢在媒體上揚言要走出台灣的, ..... 我是認為一概以顛覆國家的普通內亂罪治之
要不要出走是企業自由
脅迫政府並不是

老美就是這樣

我管你三七二十一,反正出意外就是先拿個幾千萬或幾億罰款再說

但台灣的話,政府反而是主動限制罰款上限,怕罰太多

而且其實台灣的司法問題,比立法問題更嚴重

遇到大財團時,法官會說證據不足,無法證明有疏失,所以不罰

遇到中小企業時,就會來個舉證反轉,法官會說你無法證明你沒有疏失,所以就認定有疏失該罰

原本舉證反轉是因為大財團與基層員工或一般民眾的力量不對等

所以才舉證反轉,藉此維持社會公平,幫助弱勢

但台灣的法官,十有八九是反而是把舉證反轉拿來對付弱勢的
 
舊 2017-06-28, 01:50 PM #1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WEOOT105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