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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恐怖!女子過馬路被撞昏長達1分鐘 無數路人熟視無睹 甦醒還未來得及爬起來 再遭第二次碾軋慘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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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Candness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8
引用:
作者
oversky.
http://bit.ly/2sF3f5W
即使有這樣的規定在德國還是發生
那要在台灣立相同的法,大家贊同嗎?
我覺得要貼新聞的話應該貼全部或貼來源這樣比較好
引用:
德國銀行內老人倒地無人扶,4名顧客面臨訴訟
2017-05-06 由 歐羅巴士 發表于 社會
去年德國國慶節當日(10月3日),德國北威州埃森市的德意志銀行內,一位82歲的老人突然暈倒在大廳內,此後有4名顧客經過,但居然沒有一位對老人伸出援手,有人甚至用腳跨過倒地的老人。直到20分鐘後,第五名顧客來才撥打了急救電話。老人隨即被送往醫院急救,但為時已晚,幾天之後宣告不治。銀行的攝像頭記錄了這一切,事件發生後,德國警方對這4名見死不救的顧客展開追捕。
銀行內的攝像頭拍攝到,甚至有人跨過這名倒地的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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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分鐘後,終於有人打電話召來救護車,但是老人再也沒有甦醒過來
一名神經外科的醫學鑑定師指出,即使當時老人及時得到救治,也很可能回天乏術。
事件曝光後,社會輿論紛紛譴責這4名顧客,認為必須將其繩之以法。德國刑法第323條第C項規定:「意外事故、公共危險或困境發生時需要救助,且救助根據當時情況是必須的,尤其對其自身無重大危險且又不違反其他重要義務而不施救的,處1年以下自由刑或罰金。」該刑法條文原文如下:
「Wer bei Unglücksfällen oder gemeiner Gefahr oder Not nicht Hilfe leistet, obwohl dies erforderlich und ihm den Umständen nach zuzumuten, insbesondere ohne erhebliche eigene Gefahr und ohne Verletzung anderer wichtiger Pflichten möglich ist, wird mit Freiheitsstrafe bis zu einem Jahr oder mit Geldstrafe bestra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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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目前還在審判當中,究竟這4名顧客會不會受到法律制裁,讓我們拭目以待。
所以一國人的道德除了自發以外也要靠法律來形塑,法律如何訂定又取決於全國人民素質,我也很好奇如果讓這裡的人來投票,有多少人要支持這項立法
引用:
作者
Dz6810
歐美有緊急救難免責的法律"瑪利亞人法",
臺灣也有但有加但書,
這樣等於沒用, 因為臺灣法官...大家都知道,
所以臺灣見死不救, 算是無可奈何.
ps.
我在陽明山小路碰過被汽車撞斷腿,
在路邊唉叫的機車騎士,
我是有幫他打電話叫救護車,
因為我騎腳踏車!
如果當天開車,
我只敢借他的手機打,
而且在聽到救護車聲音後趕緊離開.
台灣法官的程度,我覺得也還好,應該不比台灣人平均素質差,很多鄉民的程度也不怎麼樣
2017-06-19, 09:52 AM #
40
McCand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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