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黑禾
嗯~~
公共區域是指為該建物所有區分所有權人的
私人建物啥時變為他人可隨意使用
就算是路邊的公共排水溝
第四台去附掛纜線也是要申請、向當地政府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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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所知,第四台早期林立 , 大小都有 , 後來進行了一波整併 , 就變成目前的生態!!
有點離題了
但我想說的是,這些線路並不是目前的業者去建置的,以我附近家來說 , 幾乎都是家家戶戶的外牆附掛
當初在拉線的時候,我們因為沒有出意見,就讓業者隨意拉很粗的明線!! 雖然我也知道可以要求業者走水溝佈線
但這些線路幾乎都不是目前業者建置的,大部份都是被購併的小業者拉線的!!
當然可以要求業者改善這些線路問題!! 只是我沒那麼狠就是了....
再者,我也不肯再看他們的爛訊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