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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 Jo Chin
*停權中*
 
Jo Jo Chi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98
引用:
作者AndyCandy
先別管公共不公共了,目前我知道的是私人土地警察不管,
自己亂鎖車、移車會有強制罪、毀損罪的問題,私人也不能執法,所以都是貼勸導單。

美國的話是會跟拖吊公司簽約,也會立警告看板,
亂停會請拖吊公司拖走,通常拖吊場會在很遠很遠的地方,
經營拖吊公司的也都不是什麼善類,要坐計程車大老遠跑一趟,
再付一大筆保管費,才能把車贖回來,所以正常人是不會亂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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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聰明?好市多停車場不收費 他一停17天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897367)

在好市多亂停車 「得罪了棧板王還想跑」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170117/1037179/)


可移置,也可上鎖...

警方表示,非道路不能以違規停車舉發,事涉民事侵權部分,可由派出所協助依車號查詢車主通知移置,如果請私人拖吊車將車輛移置,可以向車主收取移置費,但也很容易發生糾紛,建議要有見證人在場。

律師錢炳村表示,霸佔車位的行為,可以依《民法》第184條提出民事損害賠償,至於也有人曾提告竊佔罪及強制罪,但由於車主會將車輛駛離,並未竊占他人之不動產,也未用強暴、脅迫手段,在法律上很難認定,最多也是提出民事損害賠償。律師錢炳村建議,若土地為私人所有,可以在車位被霸佔時,在車輛四周擺上圍籬或車位阻擋器,讓車主主動聯絡來解鎖移車,後續再探討賠償問題,若車主強行破壞這些裝置,還可以告他涉及毀損罪,至於網友建議將車輛上鎖,律師表示,只要沒有毀損車輛就不違法,但還是建議不要碰觸到車輛,避免造成爭議

但若土地並非私人持有或本身租賃,則無權限制行為。律師表示,這起個案,原本停車位屬超商承租給顧客使用,是超商所有,被不明人士惡意佔用,店員可行使權益將車輛上鎖或阻擋車輛,要求對方償還租金、保管費,或是提出民事損害賠償,但由於店家臨停時間並沒有清楚告示,建議加註清楚,避免對方應抝「我停8小時也是臨停!」至於車位主人在車輛貼上警告標語,律師表示,若沒有毀損車輛、警告用語沒有涉及辱罵字眼都不違法,但是要注意,若留下辱罵或污辱性字眼,恐涉及公然侮辱及誹謗罪,建議民眾還是要理性。
舊 2017-06-15, 11:59 A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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