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請問現在結婚的手續是???
瀏覽單個文章
chinjim.chen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5
文章: 0
結婚書約:依民法第982條規定:自民國97年5月23日起,結婚應以書面為之,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方為有效。書約應載有結婚雙方當事人之姓名、出生日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或居留證號碼)、戶籍住址(國外居住地址)等相關資料,及2人以上證人簽名或蓋章等相關資料
這個很重要,要找兩個證人簽名蓋章喔
2017-06-11, 08:52 PM #
5
chinjim.chen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chinjim.chen
查詢chinjim.chen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chinjim.chen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