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不笑的老K
小生是在小蔣當家的時代讀的國中,同時也是全國中學男生三分頭髮禁的時代,那時「智力分班」是禁忌,因為不公平也不客觀,因此只有幼稚園或私校有在實施。
實施智力分班的中學,一般來說在高中聯考的成績都不會太好,所以有這種制度的學校多半是「校內直升制」,也就是國中部成績及格後便直接升往同校的高中部這樣。
那個時候國高中智力測驗(楊氏/加州)有規定僅列入施教參考,不作為分班、分級或區別對待的依據,詳細應該去查一下公立學校章程,記得有明文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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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年紀應該跟你差不多,但我讀國中時學校有用智力測驗做分班的依據,但不是能力分班,而是S型常態分班
比方一個年級有10班,智力測驗分數最高的分在1班,第2名在2班,第10名在10班,第11名也在10班,第12名在9班,以此類推,這是當時聽學校老師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