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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s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7
引用:
作者Eater2013
這是同一人申請了一百多個不同的帳號在下單
不是同一個帳號下標兩百多次
應該是要要求平台申請帳號時加手機認證來解決

另外
這應該可以告民事
告刑事是有點怪

我個人也覺得民事有機會成案
沒辦法什麼事都用刑事處理

這應該算是侵權行為吧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000001&FLNO=184
舊 2017-06-08, 01:52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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