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healthfirst.
那到環境更好的國家工作
像是日本、北歐
是不是應該降低保費?
先從島內開始著手
住石化產業、輪胎業工廠附近的
自付額度先+10%
住山上的、農田旁邊的
先-10%
試行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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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上,按肇事責任比例算,你說的合理,
但是按照國內的『共業』來看,還是必須承擔濫用藥物者的愚蠢。
而住宅區域問題多半屬於不可抗力的,你以為想搬家這麼簡單?
汙染程度比台灣低的國家,保費與台灣相同就可以了,你拿甚麼好理由給他們優惠?
基於國內勞工向心力與權益的問題,台灣需位列基礎保費的位置。
你憑甚麼好理由不獨厚在國內製造gdp的勞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