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ANCK
中國的空氣汙染、食物汙染、黑心食物的情況都遠比台灣嚴重,
多數自詡為精英或追求利益的台灣人到中國去撈錢,累積了一身病之後卻回台灣享受健保,
我認為這不公平,在台灣屈就低薪的人不應該『過度負擔』在高汙染國家(例:中國)撈錢者的醫療費用。
健保應該改成:
『一年中,在中國超過3個月者,下一年度自付額度+10%』
『一年中,在中國超過6個月者,下一年度自付額度+20%』
『一年中,在中國超過9個月者,下一年度自付額度+30%』
『在中國時間累計超過 5年者,自付額度永久為60%』
『在中國時間累計超過 10年者,自付額度永久為70%』
『在中國時間累計超過 15年者,自付額度永久為80%』
『在中國時間累計超過 20年者,自付額度永久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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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想到這一點,是因為一個長年在中國工作的朋友,最近回國,
我勸他去做身體檢查,發現慢性腎衰竭第2期,於是開始在台灣使用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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