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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忘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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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6
文章: 1
引用:
作者shadow2013
1、追女生的手法我沒意見,重點是被追的女生自己的性取向有沒有被模糊掉。

2、我就明說了,和開版的一樣,我贊成同性婚姻,但領養小孩,我反對!
挑明著說,在我的眼中,同性戀就不是自然中正常的性取向,所以不用試圖說服我同性戀族群是不是「正常」這沒意義,我只是用人性觀點的出發,願意尊重這樣的傾向組成家庭和婚姻,
讓「他們自身」享有法律的保障和地位,也會用這樣的觀點教育自己或小孩。
但領養「第三人」的小孩,不好意思,太多社會環境要克服,就算這個世界已經接受同性戀到相安無事的地步,
但,對於世人眼中的同性戀到時是不是已經屬於「正常人」的一環?
這樣家庭出來的小孩是不是就不會被同儕霸凌?不好意思,我就是覺得機率高!


+1
如果本身就是同性取向,那沒問題。

若是因此模糊掉了原本取向,而且此類事情被普遍化,那未來會造成更多的問題
舊 2017-05-25, 08:56 P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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